“您好,我是濮阳县法院执行法官王博,麻烦您下班后添加我微信。”
近日,濮阳县法院执行完毕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16名申请人执行到位劳务款17.8万元。
肖某等16人为某工程公司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经结算尚欠16人劳务款,经多次催要未果后,肖某等人将该公司诉至濮阳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支付肖某等16人工资款项。判决生效后,该工程公司仍迟迟未履行,肖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该公司取得联系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经过释法明理,该公司同意还款,但公司周转困难,便提出还款方案。
肖某等16人现均在省外8个不同地市务工,召集一起协商,时间难以协调更是徒增当事人诉累,执行法官便逐个打电话,发短信,添加申请人微信取得联系。因当事人白天务工,连续三天的晚上,执行法官向16名申请人逐一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一次性将17.8万元支付申请人,案件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工作表示满意。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份劳务费,背后承载着一份生活的保障和一个家庭的希望。多一份付出,多一份努力,就多一份和谐。濮阳县法院始终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走出了一条重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执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