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荣获“濮阳市家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5名个人获评市县妇联表彰。濮阳市家庭工作先进集体: 濮阳县人民法院
2023年以来,该院立足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将妇女儿童工作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真抓实干,争先创优,扎实推进妇女工作落地落实。依托家事审判审判,通过营造家庭般的庭审环境,源头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弘扬正确的婚姻家庭观,有效维护了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让当事人更多地感受到家事审判特有的司法柔性和人文关怀。
表彰个人
濮阳县“最美巾帼法律明白人”:齐静芳
齐静芳,文留法庭庭长。该同志在基层法庭工作以来,将案件的审判和服务基层综合治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基层法庭接触更多当事人的优势,将普法、用法融入工作中,通过诉前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齐静芳表示,法官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法律是法官的灵魂,是她的终身的梦想和追求。明明白白断案,清清白白做人,是她一生恪守的准则!
濮阳县三八红旗手:张芳
张芳,刑庭法官助理,该同志自2012年以来,先后协助审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涵盖了各类刑事案件,表现出了出色的业务能力和扎实的专业基础。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多次参与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并且受聘于濮阳县法制宣讲团,多次深入到社区及学校进行普法宣讲,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濮阳县三八红旗手:董净宇
董净宇,执行局法官助理,该同志在办理案件时坚持“怀群众感情、为人民司法”的职业理念,面对执行工作的难度和压力,该同志打足精神,向“老执行”前辈请教经验,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了执行各项业务,全面融入新的工作角色,并在办案中完美发挥出女性独特的柔情感化与执着,并利用性别优势使得多起案件成功化解。
濮阳县优秀巾帼调解员:王彦民
王彦民,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助理。该同志自服务审判工作以来,协助法官审结各类案件3500余件,其中调解结案1044件,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嘉奖个人”等荣誉称号。2023年协助法官审结案件1025件,服判息诉率98.73%,在调解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情法相融,高效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濮阳县最美巾帼志愿者:刘文鑫
刘文鑫,办公室科员。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动力,立足岗位,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踏实工作,赢得了一致好评,积极参加各项文明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法制宣传志愿活动,在社区发放宪法、民法典、反电信诈骗法以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宣传资料,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获得社区群众认可。
此次荣誉得获得,将进一步激励全院女干警鼓足干劲、奋勇争先,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风貌、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濮阳实践崭新篇章贡献妇女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