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清晰、规范的起诉状、答辩状,是当事人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重要工具,不仅能够准确地表达当事人的诉求,也有助于法院快速了解案情,提高立案和审判效率。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当事人因不会书写起诉状、诉状请求表达不准确而困扰。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于诉讼便利以及提升司法质效的更高需求,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商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研究制定了《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施行)》,发布表格化、要素化的示范文本,让人民群众看得明白、用得方便。
濮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积极通过多种渠道推行此项便民诉讼举措。
一
在官方网站醒目位置提供示范文本二维码下载渠道。
二
印制示范格式样本放置在大厅书写台,提供空白文书样式和实例参考文本,方便当事人需要时现场取用。
三
通过诉讼服务中心电子屏幕滚动播放诉讼文书格式样本。
四
将示范文本的电子版植入自助网上立案电脑,供当事人和律师在网上立案时自行下载使用。
下一步,濮阳县法院将积极推广和应用表格化、要素化起诉状和答辩状,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让人民群众在诉讼活动中更加便捷,并进一步探索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通过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目标,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