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在执行干警、被执行人所在地村委等的共同努力下,濮阳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70岁的被执行人李某的儿子支付执行款5万元,将未成年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案件回放
2022年10月,在濮阳县渠村乡李某驾驶无号牌四轮拖拉机与驾驶两轮无号牌摩托的支某相撞,致使支某受伤,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与支某承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支某因开放性胫骨干骨折等住院治疗102天。支某出院后多次与李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
2023年2月,支某诉至濮阳县法院,经审理,该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支某各项费用共计7万余元。
一边是无工作收入、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70岁的李某,一边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该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年关将至,该院执行局将该案列入重点执行案件,数次深入调解,与被执行人李某所在村委多方联动。最终,被执行人李某儿子表示愿意替父亲履行义务,申请人支某及其家人也体谅到李某家庭困难,主动放弃部分赔偿金,双方达成协议,李某儿子替父亲当场支付赔偿金5万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