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行业是经济社会的“毛细血管”,伴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一批“互联网+物流”网络货运平台受到用户的青睐,但作为新兴行业,也要在法治化的环境下运行。
案件回放
近日,濮阳县法院庆祖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深入浅出的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案结事了。
原告经某网络货运平台发布信息,被告接受货运订单向原告提供货车托运货物。订单显示装货地为江苏省昆山市某农贸市场,收货地为河南省安阳市滑县某镇,货物详情为豆瓣酱,共计0.85吨。
经双方约定,货到付款。被告接单后,以货物太零散为由,没有按照订单约定将货物送达到指定地点,后双方协商未果,原告拒绝支付运费。
【法官审理】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货物为有保质期、有保存条件的食品类,本着能动司法理念,立即安排庭审促成双方调解。庭审当日双方各执一词,剑拔弩张,法官遂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经数小时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公民在网络平台进行经济活动也应当认真遵守法律规定,在达成网络合约前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对标的和价款等进行认真的核实,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避免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