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载奋斗与收获的2023年已经落幕,充满希望与挑战的2024年扬帆起航,为切实保民生、护大局,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濮阳县法院迅速打响新年集中执行“第一枪”。
阔步迈进新征程
执行成果
春节将至,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广大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1月13日,濮阳县法院2024年第一次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序幕,取得“开门红”。此次集中行动共执行完毕各类案件4件,达成执行和解3件,拘传4人,执行到位13.6万元
让我们一起回到现场看一看
执行现场
快字当头,三年欠款一朝还
申请执行人范某某与被执行人孙某某民事纠纷一案中,2020年7月经该院审理、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但孙某某并未履行,拖欠还款,范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4年1月4日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立即查封孙某某名下银行存款账户及网络资金账户,由于金额较少,致使案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年关将至,为尽快将3年的欠款到位,承办法官制定拘传方案,行动当日,执行干警一行人依法到被执行人家中,顺利将被执行人孙某某拘传至法院。在被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后,孙某某当场履行执行款3万元,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从立案到结案,该案仅历时8天,高效率执行完毕,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赞誉。
“别拘留我,我愿意还钱”
高某与马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3年11月作出该院民事判决,限被执行人马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因被执行人马某未按时履行义务,2024年1月2日,高某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行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耐心调解、督促马某履行还款义务,但马某表示“无钱可还”。在此情况下,承办法官遂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办理过程中,马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不要拘留我,我愿意还钱。”最终,马某当场支付高某现金6000元,该案至此执行完毕。
新的一年,濮阳县法院将秉持初心,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工作姿态迎接新任务、新挑战,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奋战执行攻坚,继续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手段,以利剑破坚冰,以重拳护民生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执行实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