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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与法】 聚合力 治未病 化解行政争议

  发布时间:2023-11-24 08:55:58







    近年来,濮阳县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依托县域行政争议大化解机制,做到抓前端、治未病、减诉累、重化解,聚集解决行政争议合力,努力实现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

诉前化解   解决婚姻登记差错问题

    2005年,王女士因不满结婚年龄无法结婚。其父母决定用王女士的姐姐赵女士的户口信息进行登记。2022年9月,赵女士与丈夫离婚时,被民政局工作人员告知其存在两次婚姻登记记录,无法办理手续,赵女士向濮阳县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当时已经超过了起诉期限,我急得没有办法。”赵女士回忆说。为了帮助赵女士走出困境,濮阳县法院依托县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向民政部门发送诉前化解函,召集民政部门具体负责人多次进行研判,寻找破解方法,最终民政部门撤销了婚姻登记。

    近年来,该院已通过化解机制,解决了多起因错误登记、冒名登记、虚假登记引发的行政案件。

用心办案  着重保护重点文物

    近日,濮阳县检察院就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唐兀公碑存在保护修缮不及时的情况,向县法院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

    开庭前,法官多次实地勘验现场,掌握了第一手的证据材料,并与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沟通。为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县法院组织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政机关干部旁听庭审。法庭综合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被告提出的客观原因,以及修缮文物的外部环境条件,判决当地镇政府履行监督管理及保护法定职责。

    “法院审理有理有据,我们服从判决。”当地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随后,该镇加大了对文物的保护投入,相关文物单位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用心办案  着重保护重点文物

    近日,濮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因不满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将该局告上法庭。因该公司为当地知名企业,且涉及食品安全问题,为了实现争议彻底化解,濮阳县法院将该案作为示范性行政诉讼重点办理。

    在庭前调解时,该院多次邀请当事人、行政争议化解部门参与座谈,进行充分论证。庭审中,该院邀请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执法部门人员到庭旁听,原、被告现场达成一致意见。“此案的办理助推化解了一批类似潜在纠纷,为执法机关更加科学合理处罚提供了实践样本。”濮阳县法院院长沙国省说。

    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将行政诉讼中发现的问题列入联席会议台账清单,坚持常态化研判,在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中寻找最佳平衡点。今年以来,该院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调解、撤诉比例达到20%。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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