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濮阳市文明办开展的“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活动中,经严格审核推荐,确定拟推荐濮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市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姜艳红为濮阳市文明优质服务标兵。
濮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于2018年2月,集立案与诉讼服务于一体,功能涵盖多元化解、立案登记、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大模块。通过持续推广网上立案,把好立案登记审核关,着力强化诉源治理,畅通诉讼服务渠道,努力提升诉讼服务满意度,发挥信息平台效能,着眼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全院大局。2022年以来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并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法院”称号。
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形象窗口,诉讼服务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姜艳红同志在诉服窗户五年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对待工作实干担当、接待当事人耐心诚心,以司法文明形象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在细微处彰显人文情怀。
姜艳红同志坚持诉讼服务零距离,倾听释法谈案情,“让当事人先说”成为该同志的工作方法,真诚倾听当事人心声,热情服务、微笑服务、文明服务,不断提高诉讼服务质量,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从未发生过被投诉。
2022年,姜艳红同志在窗口共接待咨询当事人1000余人次,立案审核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共计11470件。民特字号案件14件,民申民再字号案件32件,移送管辖案件17件,接受发回重审及时立案42件,做到无错立、无遗漏;查阅移送上诉案件共计839件,其中民事案件733件,刑事案件70件,行政案件36件,中院调取卷宗48件,领取中院退卷278件,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2000余人次。
濮阳县人民法院将以文明示范窗口创建为契机,持续增强诉讼服务软实力,不断创新便民利民新方式,努力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回应和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