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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办实事解民忧】锦旗x4 立审执联合解“薪”结

  发布时间:2023-09-27 08:14:17





    近日,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分别向濮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两个审理团队、执行局送来四面锦旗,是什么情况让当事人用四面锦旗表示感谢?

案情回顾

    2016年刘某带领自己的施工队承接了我县某建筑公司的施工工程,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仅口头约定了施工范围以及单价。工程结束后,建筑公司未支付刘某劳务款,2021年1月,原告刘某因施工后未拿到劳务款诉至我院。

    考虑到原告刘某施工队作为农民工的身份特殊性,又是在即将过年的关节,为了稳定大局和维护农民工利益,原民二庭庭长房善增团队非常重视,在查阅证据材料并询问相关当事人后,认定了刘某在案涉工程中实际施工人的身份,并在原告提出申请的第一时间保全了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以确保当事人利益得以实现。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人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细心审查证据、询问施工过程及付款细节,最终核算出被告欠付的劳务价款共计111.42 万元。

    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王国伟为了使农民工兄弟更快拿到血汗钱,迅速进行查控,但是被执行人某建筑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刘某再次向该院立案庭申请立案、保全,立案法官了解情况后,积极为其指导立案流程,解疑答惑,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该案件当天申请当天审批当天立案分流至行政庭王迎春团队进行执行异议之诉。

    因当时在疫情期间,当事人身在外地,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行政庭王迎春团队连续加班,审阅卷宗,积极与一审法官、执行法官相互沟通,迅速判决,支持了当事人申请。

    最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刘某与某建筑公司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近年来,濮阳县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办理,对此类案件均开设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通过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等措施,及时、快捷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民生,定期梳理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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