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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办实事解民忧】能动司法显温情 执行调解破难题

  发布时间:2023-09-21 07:22:22




    近日,濮阳县法院执行局主持调解了一起物权保护案件。

案件回放

    海通乡某村委会申请执行李某返还占用的村委会办公室旧址3间。该案受理后,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面谈联系被执行人,经走访调查得知。

    30多年前,被执行人父亲以7000元的价格将宅基地卖予村委会,但村委会尚有部分尾款未结清。被执行人李某有三个儿子,其妻子因智力存在问题无法与儿媳共处,李某没有其他房产居住,为照顾李某,村委会让其暂居在旧址办公室多年。现李某以宅基地尾款未结清为由,称房屋所有权仍是其个人所有,房子坚决不还,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一方是没有住所的老人,一方是村委会的合法权益,考量到李某年纪较大,若百年之后,三个儿子对归属权容易产生更大纠纷。执行的目的不是“案结了事”而是“案结事了”,执行法官秉持能动执行理念,积极延伸执行职能,切实解决问题,与当事双方积极沟通,摸清事件始末。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村委会与李某达成和解协议,再次对案涉房屋归属进行确认,村委会同意李某在上述房屋内居住,但其百年之后房屋应予返还,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双方均对该协议表示满意。

    执行工作作为法院保障当事人权益的最后一个环节,在大多数人眼中是强硬的,但是在某些特殊案件中又是充满温情的。在本次执行过程中既捍卫了申请人的权益,又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给予被执行人方便,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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