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案件回放
当事人孙某和刘某是同学,因琐事发生争执,两位同学大打出手,导致孙某住院。
事情发生后,刘某及监护人不积极赔偿,遂被孙某起诉至法院,鉴于刘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判决刘某的监护人,即刘某的父母向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刘某父母仍未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孙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按照程序依法向刘某的父母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与刘某父母取得联系。在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后果后,刘某父母表示愿意履行,但是并未付诸行动。执行法官发现刘某父母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后立即进行了足额冻结,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了扣划,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
作为家庭和学校除了关注孩子的学习之外,更要加强对孩子的德育教育,教会孩子处理矛盾的正确方法,让孩子远离暴力,守护孩子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