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规定的根本法规,是党赖以建立和活动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具有最高党法、根本大法的效力。
此次党章的修订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创新的需要,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需要。
手抄党章
按照该院“5+X+1”主题党日要求,打造“一支部一品牌”,近日,濮阳县法院第四党支部开展“ 翰墨颂党恩 丹心永向党”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党员以笔抒怀,在抄写中提升党性,铸造党魂。
活动中,全体党员重温笔尖纸端的真挚情感,感受党章的不朽魅力,通过一笔一画工整书写党章,一字一句铭记党章条款,悉心掌握党章主要内容,深入领会党章内涵、精神实质以及对共产党员的职责要求。
通过开展手抄党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党章意识、党性观念和纪律自觉,更加深刻领悟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支部书记冯素平说:“这次抄写党章活动很有意义,通过一字一句地抄写,重温党章,提醒我们要牢记自己身份,时刻以党章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党员。
大家纷纷表示,要把《党章》作为最根本的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学习党章同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紧密结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从党章中找行为的标尺、干事的准绳,认真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