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凌晨1时许,濮阳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濮阳县公安电话,称通过信息共享发现一被执行人杨某的位置,是否采取措施。濮阳县法院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执行干警协助濮阳县公安局打击拒执犯罪侦查大队民警远赴杭州对该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经日夜兼程行驶1920公里后终于顺利将东躲西藏、逃避执行的杨某带回。
2014年5月20日,被执行人杨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将申请执行人韩某撞伤,经濮阳县法院审理查明后,判决被执行人杨某赔偿申请执行人韩某各项损失20余万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进行采取执行措施,经线上、线下调查,被执行人杨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通过走访调查后得知,杨某常年在外地务工不回家,具体地址不详,导致该案长期无法执行完毕,案件停滞不前。
2023年4月7日,濮阳县执行联动机制落地濮阳县法院,这为该案件承办法官打开了办案新思路,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杨某的失信信息移送濮阳县公安局打击拒执犯罪侦查大队,请求协助查找,经过信息共享等联动措施,迅速确定了被执行人杨某在浙江省杭州市内务工的具体位置,4月21日凌晨,合力将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杨某找到,并将其移送执行司法拘留,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自濮阳县执行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行以来,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已逐渐形成,各项联动工作稳步向前。截至目前,濮阳县法院已商请公安机关对3名被执行人协助实施拘留措施,已反馈1名被执行人位置信息,协助扣押车辆4辆,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执犯罪案件1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起。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院、公安联动执法,使被执行人无处藏身,彰显了司法权威,增强了执行的威慑力,进一步提升了执行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