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案件回放
该案原、被告系亲兄弟,两家人一墙之隔、相邻而居,本应是最亲最近的家人,却因为宅基问题,十几年吵闹不休,甚至曾动手互殴,案件终于在该院庆祖法庭的调解下,案结事了。
2008年村里重新规划宅基地,原、被告家宅基集体向东移动7.5米,但被告占用原告宅基地不愿让出,矛盾就此产生。2011年至2018年期间,村两委两次召集双方调解,并签订调解协议,但是时至起诉,原告的宅基依然被被告占用。
调解过程
接案后,承办法官经现场查看、向村两委了解情况、倾听双方诉求,决定现场调解。调解当天,原、被告都带领自己的子女到法庭,原告感觉委屈,被告感觉吃亏,均要求法院为自己主持公道。
法官通过三步走开展调解工作。一是从亲情入手。让原、被告互相介绍对方的亲属,现场全部都是血亲,手足亲情成为化解矛盾的切入点;二是从邻里关系入手。远亲不如近邻,更何况是近亲,互帮互助,家庭才能兴旺。三是从法律入手。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从情理、法理多角度释理明法。最终,在村委干部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经济补偿,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续写兄弟同胞情。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濮阳县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职责使命,倡导文明乡风,彰显法律温情,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矛盾,营造邻里和睦、家庭和谐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