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月31日上午,濮阳县法院组织干警到柳屯乡刘没岸村开展法律服务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通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向群众宣讲《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全方位进行法治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法律服务文明实践志愿活动,通过与群众“零距离”释法明理,让群众知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切实提高了群众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受到群众的高度认可。
下一步,濮阳县法院将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等活动,让法律服务惠及更多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