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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如何返还?法院以案释法

  发布时间:2023-03-31 08:53:16





    近年来,因彩礼返还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并常见于农村地区,这类案件往往涉及标的额较大,且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较深,如不能妥善处理,在将来的执行程序中往往执行难度较大。

    濮阳县法院根据这类案件的特点,以化解双方矛盾为出发点,加大诉前和诉中的调解力度,成功调解了多起案件,并促使当事人及时履行了返还彩礼的义务。

案件一

案件回顾

    2022年8月志明和春娇经媒人介绍认识,经互相了解,双方于2022年11月决定准备订婚,志明给付春娇见面礼40000元。但后来因订婚彩礼未达成一致,两人分手。

    志明认为,既然双方没有订婚,之前的见面费,春娇应返还,而春娇拒不归还,双方矛盾不断升级,志明一气之下便将春娇及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见面礼40000元。

调解过程

    三次调解解决问题。

    五星法庭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春娇抵触情绪较大,调解不欢而散。

    冷静几天后,法官再次组织调解,双方就返还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春娇再次拒绝调解,案件陷入僵局。

    第三次,法官主动找到春娇,认真听取了她对涉案款返还问题的陈述和意见后,多角度耐心释法说理,后又找到志明,针对不同心理,找准切入点,渐渐缩小了双方的诉求差距,最终被告向原告当庭返还彩礼25000元,一起婚约彩礼纠纷案件得以顺利圆满解决。

    五星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载体,持续加强辖区内常见纠纷的诉源治理,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案件二

案件回顾

    原告小倩与被告小陈相亲相识,为顺利结婚,小陈支付小倩见面、抄好、订婚礼金等十余万元,二人在亲友的见证下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后来,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产生矛盾,导致无法共同生活。小陈遂要求小倩返还彩礼款,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徐镇法庭法官收案后,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小陈称是小倩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小倩则认为双方分开并非其自身原因导致,因此拒绝返还任何彩礼。承办法官随即组织双方线下调解,认真分析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当事人陈述,确定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承办法官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耐心为双方释理析法,衡平双方权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经过承办法官不懈努力,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返还原告彩礼款60000元。

法官说法

    法官提醒结婚男女应崇尚文明节俭的婚礼习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理性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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