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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法官喊你: 常回家看看

  发布时间:2023-03-27 08:31:45



    为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法庭审判工作,3月23日,濮阳县法院城郊法庭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在某村委会现场公开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

案件回放

    原告李某某年逾古稀,育有四名子女,现独自一人居住。李某某诉称自今年来,四名子女对其不管不问,致使其生活困难。原告曾向当地司法所申请调解,在相关人员调解下,双方曾于2月15日达成赡养协议,但其子女仍不履行,原告李某某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查阅案件后,考虑到原告李某某年事已高,为方便原告参加诉讼,也为了通过审理该案向村民进行普法宣传,决定将审判庭“开”进该村,并邀请村委会、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及附近村民进行旁听。

案件审理

    庭审现场,双方情绪激动,四名子女均称并非不愿意赡养,而是承受不了父亲对他们的“折腾”。以前四名子女经常来看望老人,给其生活费,但是老人经常不分时间地给他们打电话,甚至采取极端方式要求他们回去探望,所以自今年开始,他们便不再向老人给付生活费,并商量将老人送去养老院,老人不同意,便引发了本案诉讼。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与村委会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调解,一方面倾听老人的倾诉,帮其打开心结,并征询其对每月生活费数额的意见,老人最后表示理解孩子们的不易,但自己不愿意去养老院生活,要求每个孩子每月给付赡养费260元。另一方面劝说四名被告不仅要从物质上满足老人需求,更要注重老人的精神和心理需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陪伴老人。最后,四名子女同意每人每月给付李某某赡养费260元,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法官说法

    乌鸦反哺,羔羊跪乳。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人的物质需求基本能够满足,但精神赡养往往受到忽视。因此,子女应当重视老人的精神和心理需求,常回家看看,多陪伴。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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