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持续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濮阳县法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执行工作推进会精神,针对小标的案件、涉民生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打响“豫剑执行”活动的一声春雷。
3月23日早6时,濮阳县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执行局干警集结就位、整装待发。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相赞作动员讲话,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检察院相关部门同志应邀见证执行,随着执行局长的一声令下,40余名执行干警分组作战,迅速奔赴执行现场。
行动中,干警们坚持依法执行、因案制宜,对被执行人耐心释法说理,督促其主动履行,对拒不执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本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2人,采取拘留措施6人,当场执行完毕4件,7件长期未履行案件达成和解,执行到位金额23.53万元。
实事映初心,执行暖民心。濮阳县法院将以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为契机,聚焦涉营商环境、涉民生等重点案件,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定期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灵活运用各项强制措施,确保见真招、出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