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时节,原本是一场亲朋好友间的相邀聚会,却因琐事,本案被告人杜某与郑某在席间发生争吵,杜某酒后驾车拉郑某去派出所找民警评理,被民警当场查获。
近日,濮阳县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奇的醉驾案件。
2023年的大年初六,杜某安排郑某等人进行聚餐。期间杜某专门拿出了自己从山西带来的散装高度白酒招待,杜某与众人均饮用了一定量的白酒,后因琐事,杜某与郑某在席间发生争吵,杜某便驾车带郑某径直到当地派出所,欲找民警给二人评评理,杜某因醉驾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杜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7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
被告人杜某醉酒后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量杜某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濮阳县法院依法对其行为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二万二千元。
亲友聚餐饮酒助兴乃是常事,但往往借饮酒产生的各类纠纷屡有出现。法官提醒,饮酒除了要算经济账,更要算算法律账,“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底线绝不容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