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春节对于老百姓来说意味着阖家团圆,为了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顺心如意的新春佳节,濮阳县人民法院发挥连续作战、敢于担当精神,在农历腊月二十九,集中力量,快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张甲与张乙、张丙系邻居关系,后因邻里琐事发生纠纷,张乙、张丙将一辆破旧汽车放置在张甲家门口,不仅严重妨碍张甲一家人的正常生活,也影响到了周边行人和车辆的通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所在村、镇相继介入调解处理,均未果。张甲诉至法院,濮阳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后,作出责令张乙、张丙限期排除妨害的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张乙、张丙仍拒不将障碍物的车辆移走,案件遂即进行执行程序。
面对纷繁复杂的执行案件,惟有枕戈待旦、永不停步、持续发力,才能将执行攻坚落到实处。临近春节,本案的执行增加了许多不确定因素,但为了保障和及时兑现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立即启动强制搬离执行程序,综合各方因素,制定了强制执行工作预案。
腊月二十九上午十时许,十名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按照预案开展相关工作。在人大代表、基层自治组织、周边群众的同力配合和全程见证下,成功将案涉车辆转移至某停车场。案件的快速执结,得到了当事人、周边群众以及基层村民自治组织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直以来,排除妨害类纠纷都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老大难”,这在执行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时常会遇到“态度蛮横”“暴力抗拒执行”等拒不执行的情形。人民法院做出的裁判文书,具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应自觉履行,拒不执行的,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春节将至,濮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把“维民权、解民忧”作为节前集中执行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持续开展全天候拘传备勤、凌晨出击等一系列举措,站好节前最后一班岗,以实际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