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法官,你们的判决也太快了,我到法院去跟原告说说还钱的事,先别发判决中不中?”在法官通知被告李某领取判决书的电话中,李某如此向承办人说道。
2017年8月,被告李某因家中有事向原告赵某借款30000元,约定借款期限六个月。六个月过去了,被告李某并未还款,原告多次向其催要,李某以家庭困难手头紧张等多种原因推诿。转眼间过去了五年,被告李某仍未将全部款项还完。原告赵某无奈,将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速裁团队后,承办法官迅速通知被告李某,李某对赵某将其诉至法院非常不满,称私人的事私人解决,又不是不还钱,到法院说丢面子。法官将开庭传票送达李某后,开庭当日李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庭审后,法院及时将判决书写好,在送达判决书时,李某终于意识到了法院不是能肆意妄为的地方,立即请求法院给他一次与原告调解的机会。法官见被告态度真诚,本着为当事人实际解决问题,做到案结事了,再次联系了原告赵某。在法官的耐心工作下,赵某同意与李某调解。
最终,在法院的组织下,原、被告在法庭见面,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本案以调解结案。那份已经写好判决书,再没了送达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