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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濮阳县人民法院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发布时间:2022-08-19 08:16:07









    近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专题推进会(电视电话会),会议宣读了对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先进部门、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濮阳县人民法院荣立集体三等功。

    近年来,濮阳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紧紧围绕辖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助企纾困,主动担当,牵头负责的执行合同指标连续两年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表现突出,为精准高效护航辖区营商环境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快速动员,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班,确保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四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有所需,我有所应。今后,濮阳县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秉持公心,继续前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推动濮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孙淑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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