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打架引起的纠纷,在法官的倾力调解下,被告邢某向原告张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4200元,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高效办案给予高度肯定。
2022年2月2日,原告张某和被告邢某在濮阳县某小区大门路口,因车辆变道引起争吵,继而发生撕扯。争执过程中被告邢某将原告张某佩戴的首饰扯下,并将张某打伤。张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外伤综合征。4月27日,张某将邢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其赔偿各项损失费用。
收到案件后,法官考虑到如不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双方极易再次引起冲突。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言辞激烈,各不相让,法官通过耐心地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入情入理的疏导,原、被告两人终于放下心中的芥蒂,表示愿意各退一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自愿当庭一次性支付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200元,原告张某表示愿意承担案件受理费。
法官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当与他人发生口角时,要时刻保持冷静,尽可能地采取非暴力手段解决冲突,千万不要采取违法行为来维护自身权益,否则将付出沉重代价。打架成本高,动手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