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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啥?被告在拘留所,这事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7-08 08:10:58


    “薛法官,我找不到程某,您看我这个事怎么办啊?”电话里一个苍老的声音问到,这正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告史某。

    被告程某从原告史某处购买粮食,被告称暂无现金,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款13000元,并告知原告携带欠条向被告索要货款,原告多次凭欠据向被告索要粮食款,但被告拒不支付。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拖欠了两年多的粮食款。

    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随即通过送达团队向被告送达诉状、传票等开庭文书。经送达团队反馈,被告程某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现已被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法官将被告已被拘留的情况告知原告,原告非常苦恼表示“被告都被拘留了,这事可咋办,怎么开庭啊?”法官劝慰道“我们一定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7月5日,法官在濮阳县拘留所进行了这次特殊的庭审。被告程某对欠款13000元无异议,表示会尽快还钱,但是现在确实没有能力立即清偿,希望原告能宽限一段时间,分期还款。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了一致意见,该案调解结案。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濮阳县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围绕司法为民宗旨,在群众“急难愁盼”上再聚焦,在司法便民上再加力,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赓续前行!

责任编辑:孙淑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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