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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称号

  发布时间:2021-12-09 08:28:54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名单的通知》,濮阳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 “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这是该院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成果。

    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载体,是党的十九大报告的明确要求。近年来,濮阳县法院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制度、细化管理、强化宣传,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积极推行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生活垃圾分类、节能改造等工作,有效提高了水电油能源资源利用率,降低了机关运行成本,节约理念深入人心,全院干警形成了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濮阳县法院将珍惜荣誉,巩固创建成果,继续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在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持续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引领作用,为生态濮阳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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