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县法院成功调解外地法院移送过来的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实地调查、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案结事了。
经了解,原告宋某承包了被告赵某在外地的网络直播互动教室装修工程,该工程完工并交付验收合格后,被告赵某向原告支付了228000元费用,但仍欠原告12000元,原告遂诉至外地法院。双方在支付数额上分歧较大,被告提起管辖权异议之诉,要求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裁定准许后该案被移送至濮阳县法院审理。
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阶段,得知双方曾约定在濮阳县某装饰材料门市以赊料抵款,现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对该门市赊料抵款数额存在分歧。找到症结之后,承办法官分别向原、被告明理析法,多方面多角度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现金1000元,被告自愿替原告偿还欠濮阳县某装饰材料门市的2000元材料款。
正义取决于正确的事实调查结果,该案事实认定的过程非常艰辛,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促进双方自愿协商、心平气和地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真正做到了消除隔阂、定分止争,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