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起共有纠纷案件中,濮阳县法院法官经过明理析法、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矛盾得以有效化解。
原告王某丈夫赵某在工作中因故死亡,留下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父母,给原本幸福欢乐的家庭蒙上一层乌云。事故发生后,用工单位将死亡赔偿金600000元支付给死者赵某的父亲赵某甲及母亲陈某。赵某父母未将死亡赔偿金分割交付给儿媳王某及孙女赵某童。因王某无力独自抚养年幼的孩子,多次催要死亡赔偿金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原告王某、被告赵某甲、陈某取得联系,了解案情,并作初步调解工作。案件涉死亡赔偿金及遗产等多重款项,划分款项并不复杂,难的是如何分割了金钱,又不打破双方亲情。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都有各自的担心和思量,双方对未诉的赵某遗产产生了分歧,想在法官的调解下一并解决,面对复杂的遗产部分,承办法官耐心的向被告赵某甲和陈某解释了本案的相关法律规定,并用一下午时间对死亡赔偿金及未诉的遗产进行核算,向双方摆事实讲道理多方面向其进行劝说。同时引导原告王某换位思考,孩子是亲情的延续,双方当事人应当放下争执,从孩子的切身利益出发,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维系家庭的亲情,分割金钱,但不分割血缘爱和亲情。
最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赵某甲、陈某放弃部分遗产并支付原告王某和赵某童款项160000元。在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方当场履行完毕。调解结束后,原告王某表示希望同孩子在家里居住,被告赵某甲表示家永远是孩子的家,家里的大门永远为她们敞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