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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起纠纷 倾力调解释前嫌

  发布时间:2021-03-30 17:40:55


    2021年3月29日,濮阳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一起同居关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针对双方矛盾焦点,预先做足调解准备工作,快速高效调解该家事纠纷,案结事了,解开了当事人心结。

    庙某与孟某于2011年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后生育一子,但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现双方感情不和,欲解除同居关系,但听说法院不受理同居关系案件,希望能得到明确的答复。法官耐心逐一解答了庙某心中疑问,并由法庭干警帮助庙某进行网上立案。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孟某居住地派出所及村委会取得联系以了解矛盾始末,得知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居住生活十年左右,且双方此前到派出所办理迁出孟某户口一事未果。结合此前庙某自述情况,承办法官确定了调解为主的办理方向。庭前调解阶段,双方情绪都较为激动,在孩子抚养问题上一直僵持不下,承办法官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对双方进行开导:一日夫妻百日恩,虽然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不能因为缺少一纸证明就否认一起走过的路,更不能否认双方作为父母在孩子身上倾注的时光与情感,即便有一方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但仍可以关心孩子、爱护孩子,在孩子成长之路上付出自己的心血。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并由法庭当场出具调解书,一起同居关系纠纷在十天内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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