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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怀感恩成长,心存敬畏前行

  发布时间:2021-04-08 08:22:18




    齐静芳,濮阳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员额法官。于2009年3月通过河南省公务员考试进入濮阳县法院,历任民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18年3月任刑庭员额法官,2021年2月调至城郊法庭至今。自参加工作以来,她从一个莽莽撞撞的新人逐渐成长为一名成熟的员额法官。获得的荣誉主要有,2018年度全省法院先进个人,2020年度市中院个人三等功。

    自2013年任命助理审判员以来,齐静芳同志一直坚守在审判一线,先后从事了民事、刑事审判。在不同的审判岗位,她始终怀着对法律执着追求的信念,矢志不渝,公正司法,倾心为民。期间共审理民事案件1000余件,近三年审理各类刑事案件900余件,所审结刑事案件无上访、无超期、无发还改判。2020年疫情形势严峻,她和她的团队在保障疫情安全的情况下,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43件,执行收监罪犯113人,并推动了濮阳县危险驾驶罪“223”模式的实施及完善。真正做到了保护人民,打击犯罪。

    在审理伤害类刑事案件时,又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她曾承办过一起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系同村邻居,因口角发生争执,被告人在推了一把被害人后,导致被害人倒地,抢救无效死亡。被害人家属在得知该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后,曾到政府部门缠访闹访。一夕之间痛失家人,她非常理解被害人家属的心情。于是她主动联系村委了解双方家庭情况及背景,在此过程中敏锐地发现了该案民事赔偿部分有调解的余地。之后她多次联系被害人家属,耐心倾听被害人家属的意见,并考虑到被告人家庭的经济能力,向被告人解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多次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以25万元达成民事和解。使被害人家属得到了赔偿,被告人也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并化解了社会矛盾。

    今年2月份,齐静芳同志到了法庭工作,她说道:“在这里我有机会更多地去接触基层老百姓,这是一条新的学习之路,也仍然是一条坚守之路、传承之路,坚守我的初心、我的信仰,传承我们的团队精神、敬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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