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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通了,心近了———濮阳县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

  发布时间:2021-03-29 09:44:17



    “杨法官,这是啥邻居,他垫桩基把路堵了,一下雨都是水,没这么欺负人的”,“我怎么欺负人了,这都不是路,我家的桩基我做主”这是濮阳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由土地引起的排除妨害案件的调解现场。

    原告马某甲与被告马某乙系同村邻居,原告马某甲与被告马某乙相邻居住,双方居住胡同向北尽头系被告马某乙的老宅基。被告马某乙把老桩基垫高用于耕种,原告认为造成了出行不便,且因胡同北边垫高,导致下雨时雨水不能排除形成积水。原告马某甲要求被告马某乙排除垫高的土,恢复原有的胡同路。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随即去现场观察实际情况,原告马某甲所主张通行的胡同尽头系被告马某乙的老宅基,如认定原告通行势必侵害被告马某乙对老宅基享有的合法权利。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多年的前后邻居,双方此前并未有矛盾纠纷,且村内打算将胡同打通,邀请村委调解能取得较好的效果。经承办法官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村民委员会多次沟通协调下,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多次与被告马某乙进行沟通调解,对被告马某乙土地进行补偿,将原告、被告所居住的胡同打通,既方便了双方的通行问题,又解决了胡同排水问题。

    “杨法官多亏你啦,你和村委会这一调解,我们心里的疙瘩没了”,原告马某甲与被告马某乙一起来到法院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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