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上学的时候,听宪法学老师讲柏拉图的《理想国》,听他讲层级分明、各司其职的理想国家,那时候我想那是一个对法律、规则充满敬畏和尊重,没有私欲,人人恪守岗位的美妙国度。这样的理想国,应该是全人类的理想,但是这样一个完美的制度里,每个人是如何实现自己的理想,芸芸众生如我,怎么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怎么做好那一个小小的尘埃?
上学时,每天都是两点一线,每天重复着自己的本职工作学习,我不知道学的这些会在将来用到什么,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学这些,我读过“天生我材必有用”,会有点盲目的自大,觉得自己会在长大后做点什么,我觉得自己是“凡尘珠”,不知道自己将来要做什么,又能做什么?
后来在法院工作了,刚工作的时候发现正因为之前没有按照规定审慎的处理自己的事务才产生了纠纷,庭审中,每个人都在争取自己的利益,里面掺杂了情绪,掺杂了私利。甚至我自己也不能做到正义凛然,要为了作为人类的吃穿住行等基本需求活着,也会把情绪带到工作中,我不知道现实距离理想国有多远。
但在法院这个大家庭里,有雷厉风行、睿智幽默的领导,有热情乐观、团结一致的同事。更有那执行局节假无休、风雨无阻穿行在大街小巷的警灯,诉讼服务中心亲民便民、热情相待的笑脸,法院办公楼上持续亮着的明灯。特别是我是党员我带头系列报道中的优秀事迹,鞭策我,感染我,温暖我,指引我。让我感觉自己工作有了干劲,也找到了自己的定位。我想,作为一个法院工作人员,我有必要和生活保持距离,有必要保持清醒、理性,以免外界的纷扰,以免当事人对案件公正性产生合理性怀疑。但我更知道,不能让疏离成为一种习惯。一个法律从业者的良知,不只是要有专业学术素养,精准的知识构架,更要在生活中领悟立法的目的、精神和价值,不但要心怀悲悯,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去贴近当事人的心理,更要心怀感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并不是一个政治口号,它更是一个基本的工作准则。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家附近多了街角公园,家里老人孩子不必跑很远就有了玩的去处。父亲的工资涨了,老两口的餐桌了顿顿都有时令菜蔬生活,肉菜也多了起来。父亲常常感叹,以前办个事,跑断腿还办不成,现在一趟就解决了。我感觉变化的不只是自己,还有生活。
我想,我们对自身定位的认同,来源于对我们国家的认同和自豪感,来源于生活的改变;而我们对自身定位认同,会形成一股自下而上的力量,去改变我们的社会生活。在生活和自我之间,不停地平衡和转变。自我作为一个普通的个体,既享受这些改变带来的便利,也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为这些改变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我终于明白我的理想已经和我的生活和工作融为一体。
真正的“理想国”从来不是一成不变,一蹴而就的,他更像一种信念,一种情怀,它是千万法律从业者心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内心对法律最执着的信仰,它正汇聚成一股自下而上的洪荒之力,引导着我们走向最终的,我们建设着的“理想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