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承揽合同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1-02-26 17:03:08



    2月25日,濮阳县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悉心解释利害关系后,双方当事人各自退让、握手言和,并将案款当庭履行,妥善化解了纠纷。

    法院受理案件后了解到,原告为承接农村建房工程的某建设公司,承建了被告徐某的房屋,因徐某一直未将工程尾款五万余元支付到位,故原告将徐某起诉至濮阳县法院。徐某称因原告为其施建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原告将房屋进行维修后方才支付剩余工程款。

    2月25日开庭当天,承办法官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期间双方言辞激烈,各执己见,并于庭审中仍拒绝调解。休庭后,承办法官仍不放弃,分别与原告、被告进行谈话谈心,释明诉讼的利害关系,终于双方情绪慢慢稳定下来,可以坐在一起和平沟通。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沟通,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徐某将两万元工程款当庭支付给原告,原告诉求的剩余款项三万余元作为徐某自行维修房屋的费用,双方实现了案结事了。

    法官寄语:近年来,随着农民的增产增收和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屡见不鲜,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既解决了纠纷,又将农民从诉累中解脱出来,彰显了人民法院的为民情怀和社会担当。

责任编辑:韩亚茹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