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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亲们,法院把咱的赔偿款追回来了!

  发布时间:2021-01-20 08:38:59


    1月18日,鹤壁东头村村委会代表来到了濮阳县人民法院,亲自将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红色锦旗送到法院执行法官的手中,并对执行法官的尽职尽责、秉公办案的工作精神表示敬仰。

    2012年2月,焦二利用其担任鹤壁东头村村支部书记职务之便,伙同被告人焦一侵占东头水库赔偿款133万余元。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焦一,焦二退赔村委会1339350元。被告人未按时履行法定义务,村委会于2020年12月25日向濮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车辆、房产等名下财产进行查控。经过执行法官20天不懈努力,被侵占了八年之久的赔偿款最终于2021年1月14日交付到村委会手中。

    面对锦旗上熠熠生辉的字迹,案件承办人表示,锦旗是对工作的肯定,更是对以后工作的激励。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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