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经过速裁法官明理析法、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金某在被告邢某承包的某小区建筑工程负责楼层二次结构打灰,打灰工作完成后,被告邢某向原告出具了25000元的欠条一份,之后经金某多次催要邢某拒不支付该费用,故原告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被告邢某取得联系,被告辩称打欠条一事属实,但以原告打灰工作存在一定问题为由拒不支付劳务报酬。承办法官向被告邢某分析了本案的案情事实与法律规定,多方面向其进行劝说,最终邢某同意偿还原告金某款项。承办法官再次就支付数额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协商,经过了近两个小时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邢某一次性支付原告金某2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