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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起纷争 法官调解续亲情

  发布时间:2020-12-14 08:38:01



    2020年12月4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李某、陈某与长子李某伟达成了和解协议。

    原告李某、陈某诉称,二人年迈多病,生活困难,需要四个儿子照顾,因长子李某伟及其妻子拒绝承担赡养费发生矛盾,后经村委会及乡司法调解,双方未达成统一意见,遂将长子李某伟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来到他们居住的村庄向村支书了解情况,分析案情外的矛盾。随后,承办法官又来到原告李某、陈某家,听取他们的意见,询问案件的起因、经过以及真正的诉讼请求。在交谈中发现,原、被告之间之所以产生隔阂,皆因今年六月份,原告李某、陈某将在石家庄经营的本应由四兄弟分割的烟酒店所有权交给了四子李某章所有。

    了解到这一情况,承办法官马上通知原告李某、陈某到庭进行调解,并邀请了该村村支书及原、被告亲属参加。法官从亲情和法律的角度向被告讲解了为什么要赡养老人,劝解被告与兄弟应共同致富、孝敬父母,不可因一个烟酒店割舍了亲情。经过一下午的努力,李某、陈某和李某伟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伟承诺今后会履行赡养义务,让老人安享晚年。

    法官寄语: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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