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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回访一起不服土地处理决定行政案件

  发布时间:2010-01-15 17:33:18



图为行政庭法官正在回访当事人



   全省法院“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开展以来,濮阳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查落实。全院各业务庭快速行动,深入具体案件当事人家中,积极开展回访当事人活动。

   1月15日上午,该院行政庭法官来到当事人张山(化名)家中进行了回访。濮阳县村民张山因土地承包与本村村民刘武(化名)发生纠纷,因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张山曾多次上访。2009年1月14日,濮阳县法院受理了刘武不服乡政府土地处理决定一案,张山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009年5月法院审理判决维护了张山的承包经营权,原告上诉二审院后,经二审院做工作原告撤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县法院行政庭的法官来到张山家中,详细徇问了生效判决的执行情况以及是否有意见的困难。张山表示目前已按法院判决耕种了自己承包的土地,张山非常满意,表示安心农业生产,与邻里和睦相处,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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