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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助力“打财断血”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0-07-30 11:13:53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濮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打财断血“与“扫黑除恶”同步推进,保持严惩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2020年7月9日,濮阳县人民法院邀请濮阳市人大代表庄国印、濮阳县政协委员杜楠楠见证、监督一起涉恶案件执行工作。

    2017年以郭某涛为首的27人恶势力团伙在郑济高铁濮阳县段阻挠施工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濮阳县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郭某涛等27人9个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郭某涛等27人退赔敲诈勒索被害人损失69000元,责令被告人郭某涛等9人退出强迫交易犯罪中获得款项52164元。

    该案立案执行后,因涉及人员较多,被执行人情况复杂(涉及监狱服刑人员、保外就医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为确保涉恶判决执行落实到位,濮阳县人民法院拓宽线上线下财产线索摸排渠道。为进一步增加该案执行工作透明度,特邀请庄国印代表、杜楠楠委员现场见证、监督执行。2020年7月9日上午9点,10名执行干警在代表委员见证下冒雨前往被执行人住所与村委会,经执行干警与村干部做被执行人家属思想工作,并通过村干部多次与被执行人父母子女沟通,仍有部分被执行人家属抵触情绪激烈,经拘传部分被执行人,该案被执行人开始陆续缴纳退赔款项,截止当天下午,该案已执行到位退赔款项9万余元。

    代表委员表示,濮阳县人民法院提前谋划、多措并举、精准打击,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执行力度空前,对该案“打财断血”效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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