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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繁简分流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1小时审理宣判16起危险驾驶

  发布时间:2020-05-26 10:35:38


    “现在宣布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16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分批进入审判区。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对16起危险驾驶罪案件采取集中送达、集中开庭并当庭宣判的方式进行审理。整个庭审过程仅1个小时,16件案件均3日内结案,被告人均认罪伏法,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16起案件,各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均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受理后,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遵循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采取集中送达、简化庭审的模式,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对案件进行了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尚某某等16人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各被告人从重从轻情节,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庭审过程中,法官进行了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告诫每一位被告人不能心存侥幸,更不能知法犯法,给家庭、社会造成危害。各被告人均表示自愿接受处罚,保证绝不再犯。庭审后,法官简化文书,制作表格式、要素式判决书在30分钟内完成文书的制作、送达,当天结案。

    濮阳县法院将继续推进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工作,利用“刑拘直诉223”模式,完善刑事速裁程序,进一步的提升审判效率,缩短办案周期,节约司法资源。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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