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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结240万元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4-22 08:51:40




    “我代表公司及全体员工向濮阳县法院表示衷心感谢,感谢执行干警在疫情期间攻坚克难,为我公司执行到位案款240余万元,使我公司有充足资金复工复产!” 4月20日,濮阳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一面“促企业疫情之后复工复产,为企业保驾护航排忧解难”的锦旗送至濮阳县法院执行干警的手里,感谢法院为他们及时执行到位案款240万元,缓解了当前的复工复产压力。

    该执行案件在受理之初,因“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执行标的额大”等因素备受关注。申请人是濮阳市某建设公司,因疫情影响,工程进度受阻、流动资金短缺,在建项目复工复产困难。被执行人濮阳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是我县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简单地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可能给被执行企业生存、社会稳定及城市规划建设带来较大影响,综合双方实际困难和多方面因素。执行法官确立了“相互理解,快速执行”的工作思路,在依法执行的前提下,抓住“善意执行”这一工作主线,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他在向申请执行人说明了当前疫情防控的现状以及被执行人的现实困难的同时,又让被执行人了解申请人在建项目的推进情况和全县复工复产政策。在历经数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工作后,3月18日,被执行人同意先行偿还申请人90万元用于支付申请人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以缓解建筑工程公司的资金压力,剩余案款承诺一月内全部偿还完毕。4月17日,被执行企业主动与该院执行法官联系,将剩余案款155万余元转付至该案执行款帐户内。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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