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形式严峻,但挡不住濮阳县法院化解纠纷的步伐。2月5日下午,在濮阳县法院五号审判庭,位居三地的原被告和法官的影像同时出现在显示器上,随着法槌的敲击,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所有庭审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这是濮阳县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互联网云间平台,克服疫情期间诉讼参与人无法到庭参加庭审的困难,顺利完成了隔空审判。这是该院首个互联网云间平台开庭的案件。
为了开好这次在线庭审,党组书记、代院长韩军现场指挥,安排疫情防护工作、后勤保障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合议庭研究庭审各环节的安排,确保了在线庭审的顺利开展。该院在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原被告代理人分别在河南台前、周口、清丰三地,因疫情控制外出,导致案件审理无法正常进行。了解到当事人焦急的心情,承办该案的民二庭法官积极与案件代理人联系,向他们推荐使用互联网云间平台,经双方同意后,通过庭审软件召集代理人实现远程开庭。庭审前,按照疫情时期的规定,做好消毒、戴口罩等防控准备工作。原被告代理人根据法官指导下载登录庭审软件并实名验证,视频联通后,法官首先依法对代理人的身份进行了核对,并就本案在线庭审的方式征求了三方律师的意见。庭审中,笔录及图像和语音均清晰地展示在显示屏上,庭审顺利流畅地进行完毕。庭审结束后,法官发起笔录确认签名,各方代理律师在网上对审判笔录用电子笔签名确认。审判笔录完整地保存在电脑文档,并上传到法院审判流程的内网中,审判笔录打印后存卷。
韩军代院长全程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对主审法官敢于尝试、担当创新的做法表示了肯定。他强调,网上办公、指尖诉讼,不仅便民利民,而且快捷高效。当前正值疫情严峻期,疫情防控是重中之重,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也不能停滞,在线庭审、网上办案是有效的解决途径。为了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不能出行参加诉讼的难题,濮阳县法院动员全院干警换位思考,创新思维,对现有案件进行彻底筛查,分清轻重缓急;勇于突破传统思维定式,大胆探索信息化与审判实务的结合点;对互联网平台普遍撒网,结合实际情况,利用移动微法院、腾讯视频,互联网云间平台等网络平台,有效开展在线庭审和在线调解;加强了对干警的技能培训,确保适应新形势信息化素质要求。他要求全体干警要及时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板,结合智慧法院建设,在全院推广应用。据统计,该院近三日已在线直播开庭2件,通过在线调解等方式结案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