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县委和上级法院部署,现将濮阳县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我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庭审、接待、听证、调解、质证、执行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具体请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或等我院通知。我院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尽早与当事人及律师沟通协商,尽快妥善安排。
二、如您在节后上班期间遇有矛盾纠纷需要解决,建议您通过电脑端网页(http://tiaojie.court.gov.cn/),或微信小程序登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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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您因纠纷确需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的,请优先选择网上立案平台(http://ssfw.hncourt.gov.cn/)或河南移动微法院等网上渠道,尽量避免窗口现场提交,减少外出,降低风险。
1、互联网立案:登陆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hncourt.gov.cn/),可以24小时办理案件受理、诉讼指南、网上缴费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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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微法院立案:手机搜索微信小程序“河南移动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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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跨域立案:如果是外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您也不用费劲跑远路,可以带着起诉材料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或者就近的人民法庭,进行跨域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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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368服务热线:12368服务热线为您提供在线查询、在线咨询、在线联系法官业务。
四、如果您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住院、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武汉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如期到庭参加诉讼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向我院申请延期审理。对于因患病治疗未能及时申请延期的,我院将予以妥善处理。
五、特别紧急情况需要开庭的,我院将使用远程开庭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开庭,具体操作可与承办法官联系。
六、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案件受疫情影响可能存在延期。我院将通过网上查控等合法安全的方式办理,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七、所有到法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请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询问身体状况等相关检查。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为了社会公共安全,由疫情防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