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濮阳县人民法院运用“三远一网”远程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开设赌场案,该案由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韩军担任审判长,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裴大伟出庭支持公诉。承办案件合议庭依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采信检察院量刑建议,对被告人李某某当庭宣判,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李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这是今年濮阳县法检“两长”首次共同审理的认罪认罚刑事案件,是“两院”规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实践。
2017年4月到9月,被告人李某某受雇在张某、董某开设的游戏厅帮忙,该游戏厅设置有老虎机、捕鱼机等赌博机器,期间李某某受董某安排参与赌博机的退币、上分、收银等经营活动,该游戏厅在此期间违法所得60余万元。案发后李某某投案自首。
庭审前,韩军代院长认真查阅了卷宗,与合议庭充分讨论、合理分工,制定了详细庭审提纲,并就该案认罪认罚从宽问题与检察长交换了意见。在庭审中,公诉人裴大伟检察长宣读起诉书,向法庭进行举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以缜密的逻辑思维、高超的法庭论辩技巧,准确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并根据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情节发表了公诉意见。韩军代院长严格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审判阶段的实践与运用,慎重、细致地审查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合法性。经合议庭合议,结合检察院量刑意见,进行了当庭宣判。整个庭审张弛有度、规范高效,法庭秩序井然,案件审理半小时便高效完成。
本次法检“两长”同庭线上办案,进一步落实了司法体制改革中“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的要求,起到了良好的示范表率作用,充分体现了在疫情特殊时期审判机关确保司法公正。
庭审过后,法检两院结合该案庭审,就认罪认罚制度进行了线上探讨,双方一致同意就量刑幅度、分级量刑、量刑建议审查等建立协调沟通机制,综合考虑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及时性、全面性、稳定性和有效性等情节确定宣告刑,努力实现法检之间的良性互动和监督制约,为下一步法检两院探索认罪认罚制度规范化落实提供了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