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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三项措施加强涉少“两抢一盗”案件审理

  发布时间:2010-01-09 22:48:02


    濮阳县法院在审理涉少犯罪的“两抢一盗”案件,充分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诉讼原则。采取超常规措施,倾全庭之力,举全员之能,发起凌厉攻势,组织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取得了良好效果。

    首先,针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年龄、身份、背景等开展全面调查,同时从未成年人的心理成熟度、犯罪心理、重新犯罪可能性及悔过程度等内容进行全面、深入分析,为教育、挽救以及今后的社会矫治打好基础;其次,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确保公正司法,建立亲情感化制度,实行庭审教育程序,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第三,为积极配合“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少年庭还主动与学校联系,到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就审判实践中的抢劫、盗窃案例,以案说法,帮助学生们如何提高防范意识,如何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如何与不法侵害作斗争。希望同学们遵纪守法,远离犯罪,好好学习,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之材。 使多数未成年被告人真正悔罪,有效地实现了感化、挽救、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终目的。通过大家的努力,有力的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韩美玲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少年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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