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想不到,疫情这么严重,恁法院的法官在还主动联系俺给俺办案子,真是辛苦啦。俺告的不是俺们村的村委会哦,现在他们都在村里忙着消毒了,俺不能因为自己的事再给村里添乱,俺先撤诉,俺不给县里头添麻烦!”,这是一起案件中原告张某与濮阳县法院承办法官微信通话时说的话。
原告张某系被告濮阳县清河头乡某村村民,2016年,被告村委会与原告张某任股东的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由该建筑公司为村内硬化道路。工程完工后,经结算,被告村委会应付该公司工程款80万元,村委会向建筑工程公司出具欠据。后该建筑工程公司注销,债权转让至股东原告张某。张某多次向村委会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村委会支付工程款80万元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任务严峻,法院工作当前的大局就是防控疫情,全力维护社会安定,村委会作为防控的一线力量,应对案件将会给防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恰好原告张某又是被告村委会辖区村民,遂决定尽最大努力进行调解该案件。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原告张某,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分析,在与承办法官沟通后,原告张某在微信通话中主动要求撤诉,表示不给全县疫情防控添乱,让村委会全心带领村民抗战,请求予以准许撤诉。
法官提醒:疫情之下,生命重于泰山,防控就是大局,本案原告能够搁置争议、服从大局,是真正的中国好原告,法官为这样的原告点赞!同时,法官也呼吁所有寻求司法救济的当事人,在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下,为了自己,为了他人,为了大家,请尽量选择自行协商或者网上诉讼,关键时刻,我们都应该多一分包容、多一分体谅,多一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