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濮阳县法院执行局在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线上执行工作的同时,还利用疫情排查的时机和执行联络员密切沟通,查找被执行人信息,在执行干警的强大线上攻势下,躲藏六年的被执行人最终主动履行义务,当天交付所有被执行款。
2014年,田某因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丰某等人身体受伤,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协议,丰某遂诉至濮阳县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田某赔偿丰某交通事故的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田某并未按时履行赔偿义务,原告丰某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田某送达了法律文书,而他却一直躲在外地打工,拒绝与执行法官见面,妄图躲避执行并逃避相应责任。执行法官在执行系统线上联合查询中发现田某名下无相关财产信息,又前往线索地进行线下实地调查,经多次线上线下查询后确定被执行人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但执行法官始终没有放弃,执着终于赢得战机,2020年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出现后,多数人被拦在家中,执行法官调查到被执行人田某在家的信息后,第一时间与当地乡政府、村委会和执行联络员联系,并多次通过电话向被执行人讲明解释相应法律条文及相应义务,释法明理,晓以利害,同时邀请田某所在村疫情防控人员和村干部一起作工作,最终,田某表示愿意履行相关责任,并于当天将案款通过微信转给了申请人,申请人进行了确认,至此,该案终于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