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两抢一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濮阳县法院坚持做到“五个不动摇”,为推动全县乃至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突击打击重点不动摇,加大打击力度。我院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严打”方针,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两抢一盗”犯罪分子,突出打击重点,对农村拉路抢劫,城镇街头抢劫、抢夺,入室盗窃、抢劫,盗窃、抢劫机动车,盗窃牲畜、农机具,盗窃电力、通信设施等犯罪分子,尤其是在专项斗争期间顶风作案值的“两抢一盗”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二是坚持严格适用法律不动摇,认真贯彻执行刑事政策。在对“两抢一盗”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具有法定从重、加重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绝不手软,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对盗抢犯罪分子加大判处财产刑的力度,彻底摧毁其犯罪的物质经济基础;对初犯、偶犯和犯罪情节较轻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从宽处理。
三是坚持提高审判效率不动摇,及时依法处理。对进入审判环节的案件,始终坚持“两个基本”的要求,及时开庭,及时宣判,确保快审快结;整合审判力量,抽调精兵强将,实行案件攻坚。对于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团伙犯罪案件、系列犯罪案件和跨区域犯罪案件,优先审理。
四是坚持严格把关不动摇,确保案件质量。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强化质量意识,切实把提高办案效率、加大打击力度与保证办案质量有机统一起来。
五是坚协同作战不动摇。自打击“两抢一盗”案件以来,本院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指挥、督办工作,加大人、财、物投入,保证专项斗争工作健康、平稳、有序开展,认真完善落实监督、配合、协调机制,形成打击合力。树立协同作战意识,加强与县市政法各部门的工作联系,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环环相扣,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