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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学习贯彻全市第四季度调研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9-10-25 09:23:50



    10月24日下午,濮阳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全面贯彻全市第四季度调研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哲讲话,并对下一阶段法院“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世印传达了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令宝对全市法院调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的通报和市中院徐哲院长的讲话精神。与会人员结合徐院长讲话精神及该院调研工作实际,广泛交流认识和体会,并筹划下一步工作措施。

    会议指出,徐哲院长的讲话紧扣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实际,在强调调研工作重要意义的同时,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思路,指导性强、操作性强,体现了市法院对调研工作一以贯之的要求,是濮阳县法院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工作的重要遵循。

    会议指出,2019年以来,濮阳县法院认真落实市中院关于“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在院领导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工作有力推动了审判执行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会议同时指出了该院在“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工作中存在的成果转换不足、督导力度不够等问题。针对下一步工作开展,高世印副院长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提升政治觉悟,重点围绕徐哲院长提出的“三个上不去”,端正思想,找准站位,明确责任分工,大兴学习调研之风,积极营造“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的良好氛围,确保活动持续、有序开展。二要狠抓工作落实。结合法院工作、突出实践导向,坚持不懈开展调查研究。要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努力发现和培养调研骨干,做好人才储备。积极做好省院课题推进和中院课题评选工作,加强调研课题经费支持和激励保障。三要聚焦主业重点突破。要紧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增强调研内容的现实指导意义,侧重实务性问题,加强实证研究,推进调研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四要加强跟踪督促。把调研案例工作作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的硬性指标,实行调研案例工作进展情况周通报制度,加强结果运用,完善奖励和惩罚相结合制度,加大调研成果在绩效考评体系中的权重,实现奖优罚劣。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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