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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对簿公堂 勘查还原真相

  发布时间:2019-09-30 08:26:56


    虽然说“远亲不如近邻”,但邻里之间如果不能互相体谅,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会积压成大的矛盾和纠纷。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桩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一当事人因排水问题将邻居告到了法院。

    原告诉称,被告在他房子后墙根处常年堆放生活垃圾,导致雨水和生活水排放不出,致使原告房子下沉并出现裂缝,原告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其房屋损失为37580元,要求被告清理排水道内垃圾并赔偿房屋损失。被告辩称,自家排水道距离原告房屋较远,且未堆放生活垃圾,垃圾属掉落树叶自然形成,原告房屋损坏实为年久未居住失修导致,己方不应赔偿。

    经该院审理认为,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及法院现场勘验,不能证明原告房屋损失与被告的排水有因果关系,亦不能证明原告房屋后存在被告堆放生活垃圾情况。原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不予支持。依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案经调解无果,最后,该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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