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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法院民事审判法官到濮阳县法院观摩民事庭审活动并召开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06-24 08:48:14






    为加强庭审规范,提高庭审质量,推进审判公开,6月20日下午,濮阳市中级法院姬生强副院长率领市中院民事法官及各基层法院分管民事案件的副院长莅临濮阳县法院观摩民事庭审活动,并召开座谈会。濮阳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世印,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孙伯韬陪同观摩。

    观摩活动前,庭审法官反复查阅案卷资料,多次模拟庭审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了方案,精细安排,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当天15时30分,随着法槌的敲响,原告王某甲诉被告王某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濮阳县法院二号审判庭宣布开庭。整个庭审井然有序,程序规范,过程简洁紧凑,重点突出,审判长驾轻就熟,合议庭分工明确,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引导举证、质证并及时小结。既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诉讼权利,又维护了庭审的庄重和法律的权威。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根据自身审判工作实际,围绕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举证质证等方面,就庭审活动分别发表了意见,提出了建议,并就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

    姬生强副院长结合全市民商事审判工作,就规范庭审及裁判文书制作进行强调要求。

    一要认清新形势新任务,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要充分认识新时代、新形势下民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问题,把握机遇,直面挑战,找准民商事审判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实现民商事审判提质增效,推动民商事审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要规范审理程序,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庭审是诉讼中的核心环节,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法定形式,是向全社会公开展示司法权威的窗口。庭审规范化建设是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必须多措并举,整体推进,锲而不舍,确保庭审真正取得实效。

    三要规范文书制作标准,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裁判文书是整个司法活动最终的产品形式,是法治建设的一线宣传员,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意义重大,裁判文书的规范化是司法统一和司法权威的体现。要通过规范裁判文书,倒逼法官高质量办案。

    四要重视调研工作。围绕司法工作难点搞调研,突出针对性。坚持把解决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调研工作的重要问题,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及时提出解决意见。以“亮剑精神”的拼劲、力拔头筹的干劲,努力干出新成绩,实现濮阳法院调研工作进位赶超。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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