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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9-06-14 09:11:02





    近日,为落实河南省高院、濮阳市中院关于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濮阳县法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持续提升执行质效,有力巩固决胜“基本执行难”以来取得的成果,有效维护了胜诉者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

    自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5次,拘传被执行人80余人,拘留被执行人30余人,共计结案565件,实际执结391件,执行到位金额3369.4万元。各项执行指标稳步提升,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一是高度重视,精密部署。在接到上级法院的通知后,执行局长赵同彪同志第一时间向院党组进行了汇报。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石文英立即部署召开了动员会,研究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目标,要求以执行办案为第一要务,以第三方评估的要求为标准,全力提升执行工作各项指标。会后,执行团队长赵宏增又组织干警排查案件,制定活动实施细则,确保执行竞赛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精准发力,集中执行。针对排查好的案件开展集中执行5次,出动警车30余次,集中干警60名参与执行。在日常工作中灵活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以各团队为主,小规模集中执行为辅的工作方法,快速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涉标的小、案情简单的案件,强化大标的案件的执行效率,努力化解长期未结案件,促使执行积案显著下降、执行存案明显减少,执行新案良性推进。综合运用调解、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三是规范执行,提升质效。根据濮阳市中院交叉督查及司法巡查反馈意见,濮阳县法院执行局以整改落实为契机,加强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强化执行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终本案件报结程序,加强终本案件财产调查,穷尽调查措施,确保终本案件合格率100%。加强终本案件管理,案件结案后及时归档,对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的,及时核查并确定是否予以恢复执行。

    四是清理超期案款,规范案款管理。严格落实“七个必须”,案款一律使用“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专员将超期和即将超期案款建立台账清单,督促承办人员及时转付案款,对转付不及时的,执行局长亲自督办,并要求执行人员写明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是全面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在民事诉讼和执行程序中使用调查令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于2019年5月6日向一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申请人律师颁发首份律师调查令,确保执行程序中准确、全面地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六是努力化解信访矛盾。针对省院、市中院交办的信访案件,建立台账。由执行局长督办,承办人员具体负责处理,执行局长、执行团队负责人协助化解。设立信访接待办公室,处理日常信访接待,做好登记,并由专人及时协调化解。

    在执行办案竞赛中,濮阳县法院执行局各团队办案相互竞争,提高了各项质效指标,也赢得了案件申请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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